債權人甲聲請就債務人乙對丙銀行之存款債權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核發扣押命令載明「於新臺幣(下同)50 萬元範圍內扣押」,當扣押命令送達丙銀行時,關於扣押命令效力之範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若乙之帳戶內存款不足 50 萬元時,丙銀行得具狀聲明異議
B若乙之帳戶內有存款 20 萬元,次日另有他人匯入 30 萬元,則該 30 萬元仍為扣押命令之效力所及正確答案
C若乙之帳戶內有存款 100 萬元,其中 50 萬元禁止乙領取,另 50 萬元乙仍有處分權
D若乙之帳戶內有存款 50 萬元,丙銀行於收到扣押命令後,得以乙於扣押前欠其貸款 30 萬元未清償,予以抵銷
B正確答案
扣押命令效力以送達時既有存款為限,之後新匯入款項不受扣押效力拘束。
為什麼答案是 B
扣押命令效力僅及於送達時既存之存款債權,次日新匯入的30萬元屬於新發生債權,不在扣押效力範圍內,此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扣押命令效力以送達時既有存款為限,之後新匯入款項不受扣押效力拘束。
逐選項分析
A✕
存款不足扣押金額時,第三人(丙銀行)本得依強制執行法第119條聲明異議,敘述正確,非題目所問。
B✓ 正確
扣押命令效力僅及於送達時既存之存款債權,次日新匯入的30萬元屬於新發生債權,不在扣押效力範圍內,此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C✕
扣押命令載明『50萬元範圍內』,故帳戶100萬中僅50萬被禁止處分,超過部分債務人仍保有處分權,敘述正確。
D✕ 陷阱
丙銀行對乙之貸款債權於扣押前已存在且屆清償期,依民法第340條反面解釋,第三債務人仍得以扣押前既存之債權主張抵銷,敘述正確。
扣押命令效力範圍
| 情形 | 是否受扣押拘束 | 理由 |
|---|
| 送達時既有存款 | 是 | 扣押時點既存債權 |
| 送達後新匯入款 | 否 | 非扣押當時存在之債權 |
| 超過扣押金額部分 | 否 | 一部扣押債務人保有處分權 |
| 扣押前已存在之抵銷權 | 得抵銷 | 民340反面解釋 |
考生易誤以為只要帳戶金額達扣押數即受拘束,忽略『扣押效力以送達時點為準』。送達後新匯入款項屬嶄新債權,不被舊扣押命令捕捉,除非另行聲請擴張扣押。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