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簽發受款人為乙之本票一張,乙未背書即交付予丙,丙受讓後填寫自己為被背書人後,再背書轉讓給丁,丁再背書轉讓給戊。則該本票之背書有無連續?理由為何?
A不連續,因乙無背書正確答案
B連續,因形式上背書連續無中斷
C不連續,因背書人丙不得填自己為被背書人
D連續,因執票人戊收受本票時並未爭執背書不連續
答案與詳解
正解。乙是受款人,要把票據權利移轉必須『背書並交付』。乙僅交付未背書,丙雖受讓但無從取得背書連續之外觀。後手丙自行填寫自己為被背書人屬無效補填,背書鏈仍自乙處中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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