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記帳士稅務相關法規概要109 年第 13 題單選題
依所得稅法規定,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發行之受益證券或資產基礎證券發放之利息所得,對於境內居住之個人及營利事業分別如何課稅?
A個人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營利事業採分離課稅扣繳率 20%
B個人採分離課稅扣繳率 10%,營利事業須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正確答案
C個人及營利事業均採分離課稅扣繳率 10%
D個人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營利事業須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
B正確答案
個人持有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利息採10%分離課稅;營利事業則須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之證券化利息所得採10%分離課稅;營利事業之證券化利息所得則須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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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個人持有金融資產證券化之受益證券利息採10%分離課稅;營利事業則須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秒解技巧:證券化利息「個人分離10%、營利事業併入結算」。
逐選項分析
A✕
個人之利息所得為分離課稅而非併入綜合所得總額;營利事業則須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而非分離課稅。
B✓ 正確
依所得稅法規定,個人之證券化利息所得採10%分離課稅;營利事業之證券化利息所得則須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
C✕ 陷阱
營利事業自99年起,其證券化利息所得已改為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不再適用分離課稅。
D✕
個人之利息所得應採10%分離課稅,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金融資產證券化利息所得課稅方式對照表
| 納稅義務人 | 課稅方式 | 扣繳率 | 法源依據 |
|---|
| 境內居住之個人 | 分離課稅(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 | 10% | 所得稅法第14條之1 |
| 境內營利事業 | 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扣繳稅款可抵繳) | 10% | 所得稅法第24條之1 |
考生極易將「個人」與「營利事業」的課稅方式混淆。須特別注意,自民國99年起,營利事業的證券化利息已取消分離課稅,改為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課稅;而個人則維持10%分離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