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9 年第 35 題單選題
於下列何種情形,司法警察雖無搜索票,亦得逕自搜索犯罪嫌疑人之身體?
A有事實足認犯罪嫌疑人犯殺人案件
B逮捕犯罪嫌疑人正確答案
C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
D經司法警察官同意
B正確答案
刑訴法第130條附帶搜索:合法逮捕被告時,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物品、使用交通工具及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為什麼答案是 B
刑訴法第130條附帶搜索: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物品、交通工具及立即可觸及處所,以確保執行人員安全並防證據滅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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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刑訴法第130條附帶搜索:合法逮捕被告時,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物品、使用交通工具及立即可觸及之處所。
無搜索票搜索身體 = 想到「附帶搜索」→ 前提是合法逮捕/拘提/羈押。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僅「有事實足認犯殺人案」屬於聲請搜索票的事由,非無票搜索要件。殺人案再重大,也不能沒票就搜身。
B✓ 正確
刑訴法第130條附帶搜索: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逮捕被告、犯罪嫌疑人或執行拘提、羈押時,雖無搜索票,得逕行搜索其身體、隨身物品、交通工具及立即可觸及處所,以確保執行人員安全並防證據滅失。
C✕ 陷阱
搜索原則採「法官保留」,應由法院核發搜索票。檢察官或法官「口頭許可」並非法定無票搜索事由,易與逕行搜索混淆。
D✕
司法警察官同意完全不具法律效力,搜索權限來自法律明文規定或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內部同意無法取代法律程序。
無搜索票也能搜索的四大情形
| 類型 | 法條 | 要件 | 範圍 |
|---|
| 附帶搜索 | 刑訴§130 | 合法逮捕、拘提、羈押時 | 身體、隨身物品、交通工具、可觸及處所 |
| 逕行搜索 | 刑訴§131 | 有事實足信犯嫌在內/證據易失 | 住宅或處所 |
| 同意搜索 | 刑訴§131-1 | 受搜索人自願同意並出具書面 | 同意範圍內 |
| 緊急搜索 | 刑訴§131 I | 追躡現行犯或拘捕脫逃人 | 該處所 |
C 選項「經檢察官或法官許可」最易上當!搜索採法官保留,法官需核發「搜索票」而非口頭許可;檢察官更無權直接許可無票搜索。本題考的是「附帶搜索」,關鍵字是『逮捕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