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912單選題

下列關於督促程序之敘述,何者錯誤?

A債權人之請求,以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之一定數量為標的者,得聲請法院依督促程序發支付命令
B法院應訊問債務人,方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正確答案
C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之全部或一部,得於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
D債務人對於支付命令合法提出異議者,該支付命令之聲請視為起訴或聲請調解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督促程序的核心是「不訊問債務人」的快速程序,法院僅書面審查即可裁定。

為什麼答案是 B

錯誤(本題答案)。民訴第512條明文:法院對支付命令之聲請「不訊問債務人」,逕為裁定。督促程序設計就是為了快速,若要訊問就失去意義了。

考點:支付命令客體考點:不訊問原則考點:異議期間考點:異議效力
載入中…

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