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藥師(二)藥學(六)(包括藥事行政與法規)115 年第 33 題單選題
依藥事法之規定,下列有關藥品廣告之敘述,何者錯誤?
A藥品廣告在核准登載、宣播期間,發現其內容或刊播方式危害民眾健康或有重大危害之虞時,原核准機關應令藥商立即停止刊播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廢止其廣告核准文件
B藥品廣告應將廠商名稱、藥品許可證及廣告核准文件字號,一併登載或宣播
C核准之藥品廣告,自核發證明文件之日起算,其有效期間為三年正確答案
D登載或宣播藥品廣告,應由領有藥品許可證之藥商,填具申請書,連同藥品許可證影本、核定之標籤、仿單或包裝影本、廣告內容及審查費,申請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核准後為之
C正確答案
藥物廣告核准有效期間為1年而非3年;刊播前須申請核准,危害健康得廢止。
為什麼答案是 C
藥物廣告核准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間為「1年」,而非3年。期滿需重新申請核准。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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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藥物廣告核准有效期間為1年而非3年;刊播前須申請核准,危害健康得廢止。
秒解技巧:藥物廣告核准有效期間為「1年」,看到選項寫3年直接選它,輕鬆拿分!
逐選項分析
A✕
依藥事法第66條,廣告危害健康或有重大危害之虞,應令停止刊播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廢止之。敘述正確。
B✕
依藥物廣告審查辦法等相關規定,廣告應標示廠商名稱、許可證及廣告核准字號,以利民眾辨識。敘述正確。
C✓ 正確
藥物廣告核准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間為「1年」,而非3年。期滿需重新申請核准。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
D✕
依藥事法第66條及審查辦法,藥商刊播前須檢附許可證、仿單等文件及審查費,向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申請核准。敘述正確。
藥物廣告核心規範一覽表
| 規範項目 | 法源依據/內容 | 重點提醒 |
|---|
| 申請主體 | 領有藥品許可證之藥商 | 非藥商不得為藥物廣告 |
| 核准機關 | 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 | 刊播前須申請核准 |
| 有效期間 | 1年 | 期滿應重新申請,非3年 |
| 危害處理 | 令停止刊播、限期改善 | 屆期未改善者廢止之 |
考生易將「藥物廣告核准期間(1年)」與「藥品許可證有效期間(通常為5年)」或「商標權(10年)」等其他證照年限混淆。看到3年或5年要特別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