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護理師精神科與社區衛生護理學106 年第 32 題單選題
依據民國102年修正之精神衛生法,個案接受強制社區治療時,初始階段以幾日為限?
C正確答案
強制社區治療初始期間在舊法及2026-08-01新法都以6個月為限,答案C不變;延長部分,舊法第45條及新法第55條均規定每次最長1年。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據精神衛生法規定,強制社區治療之期間每次不得逾六個月(即180日),故本選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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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強制社區治療初始期間在舊法及2026-08-01新法都以6個月為限,答案C不變;延長部分,舊法第45條及新法第55條均規定每次最長1年。
初始6個月、延長最長1年;不要把延長上限誤當初始期間。
逐選項分析
A✕
7日為2026-08-01起新法「緊急安置」之期限(舊法為5日),並非強制社區治療的期限。
B✕
30日並非精神衛生法中強制社區治療或緊急安置之法定期限,純屬干擾選項。
C✓ 正確
依據精神衛生法規定,強制社區治療之期間每次不得逾六個月(即180日),故本選項正確。
D✕
365日不是初始期間,但它是法定延長期間上限,強制社區治療期滿若需繼續,仍須依法申請延長,舊法第45條及2026-08-01起新法第55條均以每次1年為限。
精神衛生法重要期限比較(新法vs舊法)
| 處分類型 | 舊法期限(106年考題時) | 新法(2026-08-01起) |
|---|
| 緊急安置 | 5日 | 7日 |
| 強制住院 | 60日 | 60日 |
| 強制社區治療 | 初始6個月;延長每次最長1年 | 初始6個月;延長每次最長1年 |
考生易將「強制社區治療(6個月/180日)」與「緊急安置(舊法5日/新法7日)」或「強制住院(60日)」的期限混淆。請牢記社區治療最長,為18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