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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民法概要108 年第 18 題單選題

甲、乙分別共有 A 地,各有二分之一應有部分。在甲乙未有任何協議之情形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得以其應有部分供丙設定普通地上權
B甲不得將其應有部分出賣、並移轉登記予丁
C甲僅得於其應有部分種植作物
D甲得以其應有部分供戊設定普通抵押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如設定抵押權、出售),但對「共有物」設定用益物權或處分需全體同意。

為什麼答案是 D

抵押權為擔保物權,得設定於抽象之「應有部分」上。依民法第819條第1項,甲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包含設定抵押權,無須乙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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