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法大意113 年第 7 題單選題
實施區段徵收時,土地所有權人申請發給抵價地,經該管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於規劃分配後,其抵價地之所有權登記方式為何?
A土地所有權人自行至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B由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囑託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正確答案
C土地所有權人須會同直轄巿或縣(巿)主管機關至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D土地所有權人委託地政士辦理登記
B正確答案
區段徵收抵價地分配後,由主管機關「囑託」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免由地主自行申請。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規劃分配後,應「囑託」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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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區段徵收抵價地分配後,由主管機關「囑託」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免由地主自行申請。
看到「區段徵收抵價地登記」,秒選「主管機關囑託登記」,政府一條龍服務,不用地主跑。
逐選項分析
A✕
抵價地登記屬政府囑託登記事項,無須土地所有權人自行至登記機關申請辦理。
B✓ 正確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規劃分配後,應「囑託」登記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
C✕ 陷阱
一般買賣移轉才需要雙方會同申請,區段徵收抵價地屬囑託登記,無須地主會同辦理。
D✕
依法由主管機關直接囑託地政機關辦理,無須土地所有權人花錢委託地政士代辦。
土地登記申請方式比較
| 登記類型 | 申請方式 | 法源依據/說明 |
|---|
| 區段徵收抵價地 | 主管機關囑託登記 | 土地徵收條例第40條 |
| 一般買賣移轉 | 權利人及義務人會同申請 | 土地登記規則第26條 |
| 繼承登記 | 繼承人單獨申請 | 土地登記規則第27條 |
考生易將一般土地移轉需「會同申請」或「自行申請」的觀念,誤套用在區段徵收抵價地上。區段徵收屬政府主導之整體開發,為便民並確保登記正確,法律明定由主管機關直接「囑託」地政機關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