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法大意113 年第 46 題單選題
依土地徵收條例之規定,國家因公益需要,興辦各款事業,得徵收私有土地;徵收之範圍,應以其事業所必須者為限,下列何者事業非屬之?
A國防事業
B交通事業
C農漁牧事業正確答案
D教育、學術及文化事業
C正確答案
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明定得徵收私有土地之事業,農漁牧事業並未列入其中,故不得為此徵收私有土地。
為什麼答案是 C
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並未將「農漁牧事業」列為得徵收私有土地之事業,本題為反向題,故此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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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明定得徵收私有土地之事業,農漁牧事業並未列入其中,故不得為此徵收私有土地。
土地徵收必須是為了「公益需要」,農漁牧事業通常屬私人產業,不符合法定徵收事業之要件,秒選C。
逐選項分析
A✕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1款規定,國防事業屬於得徵收私有土地之事業。
B✕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2款規定,交通事業屬於得徵收私有土地之事業。
C✓ 正確
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並未將「農漁牧事業」列為得徵收私有土地之事業,本題為反向題,故此為正確答案。
D✕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第7款規定,教育、學術及文化事業屬於得徵收私有土地之事業。
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得徵收之事業分類
| 類別 | 具體事業 |
|---|
| 國家安全與基礎建設 | 國防事業、交通事業、水利事業 |
| 公共服務與設施 | 公用事業、公共衛生及環境保護事業、社會福利事業 |
| 政府與文教 | 政府機關及公共建築、教育學術及文化事業 |
| 其他 | 國營事業、其他依法得徵收之事業 |
考生可能誤以為農業發展或農地重劃等同於一般土地徵收,但「農漁牧事業」本身多屬私人營利性質,並不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3條所列舉之「公益需要」事業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