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建物複丈,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辦理建物合併,應以所有權人相同者為限
B分割後之建物,各棟皆應以該地段最後建號之次一號順序編列
C辦理建物合併,應以辦畢所有權登記、位置相連之建物為限正確答案
D建物合併,所有建號應予刪除,不得使用
答案與詳解
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90條第1項明文規定,辦理建物合併,應以辦畢所有權登記、位置相連之建物為限。此為建物合併之最基本法定要件。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