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9 年第 42 題單選題
下列何種事項應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A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
B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私法契約
C公立學校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D行政機關處理陳情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行政程序法第3條明定排除適用之機關與事項;陳情程序明定於本法第七章,故應適用行政程序法。
為什麼答案是 D
行政程序法第七章(第168條至173條)針對「陳情」設有專章規範,故行政機關處理陳情應適用本法程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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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程序法第3條明定排除適用之機關與事項;陳情程序明定於本法第七章,故應適用行政程序法。
熟記行政程序法第3條排除事項(特定機關、外交軍事、刑事偵查、收容、學校內部、人事考選)。陳情設有專章,私法契約歸民法。
逐選項分析
A✕
依行政程序法第3條第3項第4款,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不適用本法。
B✕ 陷阱
行政程序法規範「公法上」行政行為,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私法契約」(如買賣、租賃)屬私法領域,應適用民法。
C✕
依行政程序法第3條第3項第6款,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不適用本法。
D✓ 正確
行政程序法第七章(第168條至173條)針對「陳情」設有專章規範,故行政機關處理陳情應適用本法程序規定。
行政程序法第3條排除適用事項總表
| 排除類別 | 具體內容 | 法條依據 |
|---|
| 機關排除 | 各級民意機關、司法機關、監察機關 | 第3條第2項 |
| 事項排除(一) | 外交、軍事、國安行為;外國人出入境、難民、國籍變更 | 第3條第3項1、2款 |
| 事項排除(二) | 刑事偵查程序;收容處所達成收容目的之行為 | 第3條第3項3、4款 |
| 事項排除(三) | 私權爭執行政裁決;學校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 第3條第3項5、6款 |
| 事項排除(四) | 對公務員之人事行政行為;考試院考選命題及評分 | 第3條第3項7、8款 |
考生易將「行政機關締結私法契約」誤認為行政行為而錯選。行政程序法僅規範公法行為,私法契約應適用民法。此外,陳情雖非行政處分,但本法設有專章規範,仍屬適用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