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特考五等考試-地政土地行政大意109 年第 22 題單選題
地方政府依平均地權條例辦理重新規定地價作業,下列何者為同條例第 15 條規定之程序事項?
A調查土地清冊及土地之使用現況
B確認每宗土地影響地價因素表
C選定估價方法及公布其估算過程
D計算宗地單位地價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平均地權條例第15條明定重新規定地價的五大程序,其中第3款即為「計算宗地單位地價」。
為什麼答案是 D
本選項完全符合《平均地權條例》第15條第3款「計算宗地單位地價」之明文規定。地方政府在劃分地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後,即須依此計算各宗土地的單位地價,為本題正解。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平均地權條例第15條明定重新規定地價的五大程序,其中第3款即為「計算宗地單位地價」。
熟記規定地價五步驟口訣:「調查、劃分、計算、公告、編冊」。選項中僅有「計算宗地單位地價」符合。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法條第1款規定為「分區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而非調查土地清冊及使用現況。此為實務前置作業,非母法明定程序。
B✕ 陷阱
確認每宗土地影響地價因素表屬於《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等子法規範的查估細節作業,並非《平均地權條例》第15條明定的母法法定程序,考生須注意法規層級的差異。
C✕
選定估價方法及公布其估算過程屬於一般不動產估價的實務操作原則與技術規範,並未列入《平均地權條例》第15條重新規定地價的法定五大程序之中。
D✓ 正確
本選項完全符合《平均地權條例》第15條第3款「計算宗地單位地價」之明文規定。地方政府在劃分地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後,即須依此計算各宗土地的單位地價,為本題正解。
規定地價或重新規定地價之法定程序 (平均地權條例第15條)
| 步驟 | 程序名稱 | 核心重點 |
|---|
| 第一步 | 分區調查 | 調查最近一年之土地買賣價格或收益價格 |
| 第二步 | 劃分與估計 | 劃分地價區段並估計區段地價,提交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 |
| 第三步 | 計算地價 | 計算宗地單位地價 |
| 第四步 | 公告與申報 | 公告及申報地價,期限為30日 |
| 第五步 | 編造清冊 | 編造地價冊及總歸戶冊 |
考選部最愛考「母法 vs 子法」的層級混淆!題目明確問《平均地權條例》(母法)第15條的程序,選項 A、B、C 多為《地價調查估計規則》(子法)或實務估價的細節作業,千萬別被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