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檢-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組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身心障礙組)102 年第 4 題單選題
小華是國小一年級有明顯構音問題的學生,徐老師在為小華擬定語言介入的目標時,將語音「ㄑ」的訓練列為優先介入的目標行為。下列哪一項考量較不是決定上述目標行為的依據?
A能清楚說出自己的名字正確答案
B同年齡的學生應該能清楚發出送氣音
C小華的家人和朋友的姓名裡有不少「ㄑ」音
D小華能在仿說的情況下發出類似「ㄑ」的音
A正確答案
選擇優先訓練音的依據:發展常模、功能性需求、個案能力基礎;與名字是否含該音無直接關聯。
為什麼答案是 A
題目未提及小華名字含「ㄑ」音,「清楚說出自己名字」與訓練ㄑ音無必然關聯,是最不相關的依據,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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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選擇優先訓練音的依據:發展常模、功能性需求、個案能力基礎;與名字是否含該音無直接關聯。
反向題找「最無關」:A 說的是清楚說出名字,但小華名字未必有ㄑ音,關聯最弱。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題目未提及小華名字含「ㄑ」音,「清楚說出自己名字」與訓練ㄑ音無必然關聯,是最不相關的依據,為本題答案。
B✕
依發展常模,國小一年級學生應能正確發出送氣音ㄑ,若未習得即屬構音異常,是選擇訓練目標的重要依據。
C✕
家人朋友名字常含ㄑ音,代表該音在日常生活中使用頻率高,具高度功能性,符合功能性課程原則。
D✕
仿說下能發出類似音,表示具備發音的生理基礎與學習潛能,是決定可訓練性(刺激可誘發性)的重要依據。
構音訓練目標選擇四大依據
| 依據 | 內涵 | 本題對應 |
|---|
| 發展常模 | 符合同齡兒童應習得的音 | B |
| 功能性 | 生活中高頻使用的音 | C |
| 可誘發性 | 仿說或刺激下可發出 | D |
| 個別相關性 | 與個案姓名/需求直接相關 | 題幹未提 A |
A 看似合理(名字是功能性目標),但題幹未說明小華名字含ㄑ音,考生容易誤以為「說出名字」是普世重要目標而排除。反向題要回歸題幹具體資訊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