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將其 A 地出租給乙蓋 B 屋後,B 屋被法院拍賣,由丙拍定並取得權利移轉證書。其後,需用土地人丁有意申請徵收 A 地,故先與甲協議價購 A 地,此時丙有無先買權得主張?
A依法律規定,丙繼受乙承租人的地位而為承租人,故丙有先買權
B依法律規定,推定丙為承租人,故丙有先買權
C丙為法定地上權人,故丙有先買權
D丙無先買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正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11條第3項明文規定,需用土地人為徵收前之協議價購時,依其他法律規定有優先購買權者,無優先購買權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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