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人甲將其 A 地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於乙,嗣 A 地被區段徵收。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甲取得的徵收補償金為 A 地的代位物正確答案
B徵收補償金非屬賠償的性質,故甲取得的徵收補償金並非 A 地的代位物
C徵收補償金為乙的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的債權
D因 A 地被區段徵收,故乙無擔保物權得主張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第881條,抵押權因抵押物滅失而消滅,但抵押人因滅失得受賠償或其他利益者,抵押權存在於該賠償或其他利益之上。土地被徵收所得之補償金即屬「其他利益」,為A地之代位物,乙之最高限額抵押權效力及於該補償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