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將其土地出賣予甲,約定由甲負擔以應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計算之增值稅,乙遲延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致甲多繳該項稅額。下列敘述何者最正確?
A依目前行政法院見解,由甲負擔土地增值稅的約定無效
B依目前最高法院見解,由甲負擔土地增值稅的約定無效
C依目前最高法院見解,甲不得對乙請求損害賠償
D依目前最高法院見解,甲得對乙主張給付遲延的損害賠償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最高法院實務見解:雖約定由買方負擔增值稅,但賣方遲延辦理移轉登記致買方多繳稅額部分,屬賣方給付遲延造成之損害,買方得依民法第231條請求損害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