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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考-地政土地法大意1043單選題

依土地稅法規定,下列何種情形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A區段徵收之土地,以抵價地補償其地價者
B政府接受捐贈之私有土地
C被徵收之私有土地
D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土地增值稅的「免徵」是直接免除稅賦,而「不課徵」是延緩課稅。配偶相互贈與土地屬於「得申請不課徵」,而徵收、抵價地、捐贈政府則為「免徵」。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土地稅法第28-2條規定,配偶相互贈與之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此為延緩課稅性質,未來再移轉第三人時仍需合併計算漲價總數額課稅。

考點:免徵項目考點:不課徵項目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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