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108年4月24日新修正《特殊教育法》,以下何者為新修正事項? 甲、幼兒園及各級學校應主動或依申請發掘具特殊教育需求之學生。 乙、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至少每四年辦理一次評鑑或依學校評鑑週期併同辦理。 丙、各級學校及試務單位不得以身心障礙為由,拒絕學生入學或應試。 丁、加強辦理普通班教師、特殊教育教師及相關人員之培訓及在職進修,以利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
A甲乙
B甲乙丙
C乙丁正確答案
D乙丙丁
答案與詳解
乙選項將評鑑週期調整為至少每四年或併同辦理,旨在減輕行政負擔;丁選項加強普通班教師培訓以利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反映融合教育下提升普通班教師特教知能的新政策方向。兩者皆為108年修法的新修正重點。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