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P 為 1 萬元代表「收入達 1 萬元時剛好打平」,而非「收入高於支出 1 萬元」。此敘述混淆了平衡點金額與利潤金額的概念。
損益平衡點三種狀態
收入狀況
與 BEP 比較
損益結果
機構意義
收入 < BEP
未達平衡點
虧損(利潤負值)
需節流或增收
收入 = BEP
剛好打平
無盈無虧(利潤為 0)
最低營運門檻
收入 > BEP
超越平衡點
獲利(利潤正值)
開始賺錢
陷阱提醒
損益平衡點的核心是「收支打平的門檻值」,不是利潤數字本身。考選部最愛設兩種陷阱:一是方向顛倒,把「收入超過 BEP 就虧損」或「低於 BEP 反而獲利」寫進選項,實際上超過才開始賺、低於就虧本;二是金額意義混淆,把 BEP 算出的數字當成利潤額,但它其實只是「至少要做到多少業務量才不賠」的門檻。判斷關鍵:BEP 是分水嶺,高於它才有盈餘,等於它剛好零利潤,低於它就虧損。記住公式分母是「單位邊際貢獻」(售價減變動成本),別被改成總成本或其他變數騙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