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藥師(二)調劑學與臨床藥學110 年第 3 題單選題
依據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同一慢性病連續處方箋的分次調劑,何時始得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
A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4日內
B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日內正確答案
C此次服藥開始算起的前10日
D此次服藥開始算起的前7日內
B正確答案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再次領藥,看的是「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日內」,不是本次服藥開始日。
為什麼答案是 B
正確。保險對象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者,須等到「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日內」,才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再次領藥,看的是「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日內」,不是本次服藥開始日。
看到「慢箋、再次調劑」直接抓關鍵字:上次給藥快吃完前10天內,答案選10日。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14日是常見干擾數字,但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對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再次調劑的標準,不是提前14日,而是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日內。
B✓ 正確
正確。保險對象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調劑者,須等到「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日內」,才可以憑原處方箋再次調劑。
C✕ 陷阱
本選項把計算基準偷換成「此次服藥開始算起」,但法規看的是上次給藥期間何時屆滿。考選部最愛考這種時間起算點。
D✕ 陷阱
7日內不是本題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再次調劑的規定,而且同樣錯在用「此次服藥開始」作為基準。正確基準是上次給藥期間屆滿。
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再次調劑秒記
| 考點 | 正確規則 | 常見錯法 | 記憶句 |
|---|
| 再次調劑時間 | 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10日內 | 誤選14日、7日 | 快吃完前10天 |
| 起算基準 | 看上次給藥期間屆滿日 | 誤從此次服藥開始日算 | 看上次,不看此次 |
| 處方型態 | 同一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應分次調劑 | 誤以為可任意提前領 | 慢箋要分次 |
本題陷阱不只在10日、14日、7日的數字混淆,更在起算點。法規講的是「上次給藥期間屆滿前」,不是「此次服藥開始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