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交往多年計畫結婚,為保障雙方權益,決定共同簽署婚前協議書,明定「若有一方涉及外遇,或對他方有重大侮辱、虐待情事,即同意無條件離婚,並放棄主張剩餘財產分配及子女監護權」。試問該協議書之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正確答案
C得撤銷
D經甲、乙承認後有效
答案與詳解
協議中「預先同意無條件離婚」架空法定離婚要件(民法第1052條);「預先放棄子女監護權」違反子女最佳利益原則(民法第1055條),且放棄剩餘財產分配之預先約定亦涉及違反強制規定或公序良俗,整體協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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