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對於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之補償費之相關處置,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未於發給補償費之期限屆滿次日存入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該部分徵收將失其效力
B應於發給補償費之期限屆滿次日起 3 個月內存入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正確答案
C因受領遲延、拒絕受領或不能受領之徵收補償費,適用提存法之規定
D逾 10 年仍未領取之補償費,由需用土地人領回
答案與詳解
依土地徵收條例第26條,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於發給補償費之期限屆滿次日起3個月內,將補償費存入土地徵收補償費保管專戶,視同補償完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