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0 年第 30 題單選題考點:簡易判決上訴審考點:抗告管轄
刑事訴訟法關於高等法院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高等法院為審理不服地方法院所為簡易處刑判決上訴案件之第二審法院正確答案
B高等法院為審理不服地方法院所為羈押裁定抗告案件之抗告法院
C高等法院為審理內亂案件之第一審法院
D高等法院對於轄區內數地方法院發生管轄競合時,有裁定指定之權
A正確答案
簡易判決上訴的第二審是「地方法院合議庭」,不是高等法院,此為最常見陷阱。
逐選項解析
A高等法院為審理不服地方法院所為簡易處刑判決上訴案件之第二審法院簡易判決上訴審✓ 正確
錯誤!依刑訴法第455條之1,對簡易判決不服之上訴,由「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審理,而非高等法院。這是簡易程序特殊設計,考試超愛考。
B高等法院為審理不服地方法院所為羈押裁定抗告案件之抗告法院抗告管轄✕ 錯誤
正確。地方法院所為之羈押裁定屬於裁定,當事人不服得提起抗告,由其直接上級法院即高等法院審理抗告案件。
D高等法院對於轄區內數地方法院發生管轄競合時,有裁定指定之權✕ 錯誤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