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當事人書狀,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為保護當事人提出於法院之附屬文件原本,他造不得請求閱覽原本,得請求閱覽其影本正確答案
B當事人所執原本未經提出者,法院因他造之聲請,應命其提出
C書狀不合程式或有其他欠缺者,審判長應定期間命其補正
D書狀之欠缺,經於期間內補正者,視其補正之書狀,與最初提出同
答案與詳解
依民事訴訟法第120條第1項規定,當事人提出於法院之附屬文件,為原本或正本者,他造得請求閱覽,並得自行抄錄或攝影。選項稱「不得請求閱覽原本」為錯誤敘述,符合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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