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0 年第 32 題單選題考點:書記官職權考點:強制錄音
關於刑事訴訟法所規定審判期日之開庭程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審判期日應由庭務員製作審判筆錄
B審判期日不用錄音,必要時才需要錄音
C辯護人無需經過許可,本得於審判期日攜同速記到庭記錄
D審判期日之訴訟程序,專以審判筆錄為證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審判期日訴訟程序專以審判筆錄為證,此為刑訴法明文規定的證據法則。
逐選項解析
A審判期日應由庭務員製作審判筆錄書記官職權✕ 易錯陷阱
審判筆錄應由「書記官」製作,不是庭務員。庭務員只負責法庭秩序、傳喚等雜務,筆錄製作是書記官法定職責。
B審判期日不用錄音,必要時才需要錄音強制錄音✕ 錯誤
刑訴法規定審判期日應全程「錄音」,必要時並得全程錄影,屬強制規定而非裁量。此為保障程序透明的重要機制。
C辯護人無需經過許可,本得於審判期日攜同速記到庭記錄✕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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