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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
104 年 · 第 7 題
專技普考-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104 年
第 7 題
單選題
債權人甲不得代位其債務人乙,行使乙對第三人丙之何項權利?
A
不動產登記請求權
B
扶養請求權
正確答案
C
實行抵押權
D
提起訴訟之權利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債權人代位權不得行使專屬於債務人本身之權利,扶養請求權即為典型專屬權。
為什麼答案是 B
扶養請求權基於身分關係發生,專屬於債務人本身,依民法第242條但書,債權人不得代位行使。
考點:財產權可代位
考點:一身專屬權
考點:擔保物權可代位
考點:訴訟代位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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