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2 年第 28 題單選題
現行強制處分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採法官保留原則?
C正確答案
拘提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發拘票,不採法官保留原則;羈押、通訊監察、鑑定留置皆須法官審查。
為什麼答案是 C
偵查中之拘提由檢察官決定並簽發拘票,無須事先經法官審查,故不採法官保留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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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拘提於偵查中由檢察官簽發拘票,不採法官保留原則;羈押、通訊監察、鑑定留置皆須法官審查。
記住「檢察官能自己決定的強制處分」:拘提、逮捕。羈押、搜索、監聽、鑑定留置都要法官點頭(法官保留)。
逐選項分析
A✕
依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5條規定,通訊監察書原則上須由法官核發,採法官保留原則。
B✕
依刑事訴訟法第203條之3規定,鑑定留置應由法官裁定,採法官保留原則。
C✓ 正確
偵查中之拘提由檢察官決定並簽發拘票,無須事先經法官審查,故不採法官保留原則。
D✕
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及釋字第392號解釋,羈押處分須由法官裁定,嚴格採行法官保留原則。
刑事訴訟法強制處分與法官保留原則
| 強制處分 | 決定機關(偵查中) | 是否採法官保留 |
|---|
| 羈押 | 法官(檢察官聲請) | 是 |
| 通訊監察 | 法官(檢察官聲請) | 是 |
| 鑑定留置 | 法官 | 是 |
| 搜索 | 法官(原則上) | 是 |
| 拘提 | 檢察官 | 否 |
考生易將「拘提」與「羈押」混淆,或誤以為所有限制人身自由的處分皆須法官保留。請記住,偵查中檢察官有權簽發拘票拘提被告,但拘提到案後若要「羈押」,則必須向法院聲請由法官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