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程序中,下列何種情形,法院得以裁定處新臺幣 3,000 元以下之罰鍰?
A當事人有代理人,經法院命本人到場而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正確答案
B應表明為調解標的之法律關係及爭議而未表明
C有文書為證據者,未提出其原本
D前已經其他法定調解機關調解未成立而再聲請調解
答案與詳解
民訴法第409條規定,當事人無正當理由不於調解期日到場者,法院得以裁定處新臺幣3,000元以下之罰鍰。調解重在當事人合意,本人不到場將使程序無法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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