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列乙為被告向民事法院起訴,乙抗辯該事件為行政爭訟事件而無審判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受訴之民事法院認其有審判權而為裁判經確定時,關於審判權之判斷,行政法院不受拘束正確答案
B甲、乙間就民事法院有無受理訴訟之權限有爭執者,民事法院應先為裁定
C受訴之民事法院認其無受理訴訟之權限時,應依職權裁定將此訴訟移送至有受理訴訟權限之管轄法院
D如甲已就同一事件先向行政法院起訴,本件民事訴訟之起訴為不合法
答案與詳解
本敘述錯誤(為本題正解)。依法院組織法第 7-2 條第 3 項規定,法院認其有審判權而為裁判經確定者,其他法院受該裁判關於審判權認定之羈束。因此,民事法院確定有審判權後,行政法院必須受其拘束。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