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12 年第 38 題單選題
下列何種情況,證人得拒絕證言?
A證人恐因其陳述致其同居男友受刑事追訴
B證人為被告之父親正確答案
C證人為被告的受僱人
D證人為被告的公司老闆
B正確答案
證人為被告之直系血親(如父親)時,基於親屬間之倫常關係,依刑事訴訟法第180條規定得拒絕證言。
為什麼答案是 B
父親為被告之直系血親,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8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得拒絕證言。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證人為被告之直系血親(如父親)時,基於親屬間之倫常關係,依刑事訴訟法第180條規定得拒絕證言。
看到「父親」即為直系血親,依法享有身分上之拒絕證言權,秒選B。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同居男友在法律上並非配偶,亦非刑事訴訟法第180條所列之法定親屬關係,故不適用第181條之拒絕證言權。
B✓ 正確
父親為被告之直系血親,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8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依法得拒絕證言。
C✕
受僱人與被告僅有僱傭關係,並非法定得拒絕證言之親屬或特定業務關係人,不得拒絕證言。
D✕
公司老闆與被告僅有僱傭關係,並非法定得拒絕證言之親屬或特定業務關係人,不得拒絕證言。
刑事訴訟法拒絕證言權之種類
| 種類 | 法條依據 | 適用對象/要件 |
|---|
| 身分關係 | 第180條 | 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旁系血親、二親等內姻親、家長家屬、未婚夫妻、法定代理人。 |
| 恐受追訴 | 第181條 | 恐因陳述致自己或上述第180條身分關係之人受刑事追訴或處罰者。 |
| 業務關係 | 第182條 | 醫師、律師、會計師、宗教師等,因業務知悉他人祕密者。 |
考生常誤以為「同居男女朋友」關係親密即可拒絕證言。但在法律上,同居男女朋友並無配偶身分,除非能證明符合民法上「家長家屬」之嚴格要件,否則無法主張刑事訴訟法上之拒絕證言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