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之送達,下列何者,不生送達之效力?
A甲公司為商業訴訟之當事人,書記官將通知書送達於甲之經理人乙
B甲公司委任律師乙為訴訟代理人,乙之受送達權限未受限制,書記官得逕將通知書送達於甲公司正確答案
C當事人甲指定送達代收人乙,向受訴法院陳明,書記官送達於乙,然而乙未將通知書及時轉交給甲本人
D送達於當事人甲之住居所,不獲會晤甲,書記官將通知書付與甲之同居人乙,乙有辨別事理之能力
答案與詳解
已委任訴訟代理人且未限制其受送達權限者,送達應向訴訟代理人為之,逕送當事人公司不生送達效力。此為本題正解(題目問「不生效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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