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4學年度及之後應屆畢業者,其實習內容與時數,下列那一項不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營養師考試實習認定基準」?
A見習營養師;72小時
B營養規劃、營養評估及諮詢、營養教育、社區營養服務;72小時
C營養評估及諮詢、飲食計劃、營養教育與規劃;144小時正確答案
D膳食製備與供應、人事管理、行政管理;144小時
答案與詳解
「營養評估及諮詢、飲食計劃、營養教育與規劃」屬於「臨床營養」實習項目,依規定應為 3 學分 216 小時。選項標示 144 小時為錯誤敘述,故為本題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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