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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教甄|特殊教育(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身心障礙112 年第 2 題單選題

《特殊教育法》每次的修法都是在保有原有法理基礎下,儘量回應現場需求以及國際趨勢。在目前版本的《特殊教育法》以及《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中,下列何者陳述錯誤?

A《特殊教育法》的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縣(市)為教育局/處正確答案
B各級主管機關應設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可有教師及家長代表參與辦理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安置、重新安置、輔導等事宜
C需要出版統計年報跟相關數據分析的法源依據是出自《特殊教育法》,目的在讓各級主管機關依據實際現況及需求,妥善分配相關資源,並規劃各項特殊教育措施
D學生本人依法已被列入參與訂定個別化教育計畫之人員應邀請名單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地方層級的特殊教育主管機關為縣(市)政府,而非其內部業務執行單位教育局(處)。

為什麼答案是 A

在行政法理與地方制度實務上,地方層級的特教主管機關為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而教育局(處)僅為政府內部的業務執行單位或一級機關,並非法規名義上的主管機關。此為教育行政常見的觀念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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