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最高法院民事庭會議決議的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將位於城市地方的A基地出租於乙蓋房屋供營業用,則乙不得請求甲協同申請地上權之登記
B甲、乙、丙等三人共有A地,應有部分均等,甲與乙將A地全部設定有償地上權於丁時,丙依法得以同樣條件優先取得地上權
C甲、乙、丙等三人公同共有A地,甲出賣其應有部分於丁時,乙與丙之先買權的競合,依其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D甲將位於城市地方的A屋出租於乙供營業用,則其租金得超過A屋及其基地申報總價年息百分之十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最高法院92年度第11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城市地方供營業用之房屋,承租人得以營商獲取利潤,不受土地法第97條第1項租金最高限額(年息百分之十)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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