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A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A公司)投保十年期家族個人壽險,以甲個人、其妻乙、受監護宣告之父丙及14足歲之子丁為被保險人,統以甲為受益人,約定死亡給付(含喪葬費用)為每人新臺幣500萬元。於保險期間第三年,家族共同乘坐汽車旅遊時,遭遇嚴重事故,丙及丁不幸身亡,假設本保險契約無其他無效事由且事故發生時丙監護宣告尚未撤銷,試問A公司應如何賠付?
A丙部分賠新臺幣500萬元;丁部分賠新臺幣500萬元
B丙部分賠遺產稅喪葬扣除額半額;丁部分賠新臺幣500萬元正確答案
C丙部分賠新臺幣500萬元;丁部分賠遺產稅喪葬扣除額半額
D丙部分賠遺產稅喪葬扣除額半額;丁部分賠遺產稅喪葬扣除額半額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