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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11129單選題

下列關於票據喪失救濟方式之敘述,何者錯誤?

A票據權利人應於提出止付通知後5日內,向付款人提出已為聲請公示催告之證明
B未於期限內聲請公示催告者,止付通知失其效力
C公示催告程序開始後,就尚未到期之票據,聲請人得提供擔保,請求給與新票據
D業經簽名而未記載完成之空白票據不可向付款人提出止付通知,但得聲請公示催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票據喪失三大救濟:止付通知→公示催告→除權判決;空白票據依通說不得止付亦不得公示催告。

為什麼答案是 D

空白授權票據因發票行為尚未完成,票據權利尚未發生,既無「票據權利」可言,依實務及通說見解,既不得為止付通知,亦不得聲請公示催告,本選項後段錯誤。

考點:止付5日期限考點:止付失效考點:新票據請求考點:空白票據不適用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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