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何者不屬刑事訴訟法第7條所定相牽連案件?
A甲及乙同時在同一便利商店各自下手竊取店內之商品,甲及乙各別所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
B甲及乙互毆造成雙方均受傷,甲及乙分別所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普通傷害罪
C甲先於臺北市犯刑法第328條第1項之普通強盜罪,並因該案件逃亡,經檢察機關發布通緝,甲於通緝期間,另在高雄市犯刑法第185條之4之肇事逃逸罪,甲先後所犯普通強盜罪及肇事逃逸罪
D甲先在臺北市毆打乙成傷而犯刑法第277條第1項之普通傷害罪,乙於數日後在高雄市剝奪甲之行動自由而犯刑法第302條第1項之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甲及乙分別所犯普通傷害罪與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