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8 年第 6 題單選題考點:訴之變更追加例外考點:反訴之要件
關於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下列何者正確?
A訴狀送達後,非經被告之訴訟代理人之同意者,原告不得為訴之變更或追加
B反訴,非與本訴得行同種之訴訟程序者,不得提起之正確答案
C被告對訴之變更或追加無異議者,法院應依職權告知被告之輔佐人與利害關係第三人
D訴狀送達後、準備程序終結前,非經原告之同意者,被告不得提起反訴
B正確答案
訴之變更、追加與反訴的要件中,反訴必須與本訴得行同種之訴訟程序,否則不得提起。
逐選項解析
A訴狀送達後,非經被告之訴訟代理人之同意者,原告不得為訴之變更或追加訴之變更追加例外✕ 易錯陷阱
依民事訴訟法第255條第1項但書規定,訴狀送達後,若符合「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等多款法定例外情形,即使未經被告同意,原告仍得為訴之變更或追加。
B反訴,非與本訴得行同種之訴訟程序者,不得提起之反訴之要件✓ 正確
依民事訴訟法第260條第2項規定,反訴,非與本訴得行同種之訴訟程序者,不得提起之。本選項敘述完全符合法條規定。
C被告對訴之變更或追加無異議者,法院應依職權告知被告之輔佐人與利害關係第三人✕ 錯誤
D訴狀送達後、準備程序終結前,非經原告之同意者,被告不得提起反訴✕ 易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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