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選定當事人制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應選定有共同利益之一人或數人,為選定人及被選定人全體起訴或被訴正確答案
B經選定訴訟當事人者,其他當事人可選擇脫離訴訟或繼續進行訴訟行為
C被選定之人得更換,但不得增減
D被選定人中,有因故喪失其資格者,應補選訴訟當事人,補選前應停止訴訟程序
答案與詳解
民訴第41條明文: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得由其中選定一人或數人,為選定人及被選定人全體起訴或被訴,為選定當事人制度的核心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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