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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830單選題

關於聲請法官迴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被告於第一審審理時聲請法官迴避經裁定准許或駁回者,當事人得提起抗告
B被告之辯護人得聲請法官迴避
C法官曾參與將第二審判決撤銷並發回第二審法院更審之第三審裁判,就該第二審法院之更審案件依刑事訴訟法第17條第8款規定,應自行迴避,不得執行職務
D被聲請迴避之法官,以該聲請為有理由者,毋庸裁定,即應迴避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法官迴避聲請權人為當事人;准許迴避不得抗告;前審指下級審;法官認有理由毋庸裁定即迴避。

為什麼答案是 D

完全符合刑事訴訟法第23條明文規定:被聲請迴避之法官,以該聲請為有理由者,毋庸裁定,即應迴避。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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