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有關相鄰關係之敘述,何者錯誤?
A聲響之侵入係偶發、輕微或依地方習慣認為相當 者,彼此仍應於合理程度範圍內忍受,不得請求損害賠償
B相鄰關係重在不動產利用人間權利義務關係之調和,不以各該不動產相互緊鄰為必要
C土地所有人拆除舊建物時,致相鄰樓房發生傾斜、龜裂等,應依民法第 184 條第 2 項負損害賠償責任
D土地所有人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建築房屋逾越疆界者,鄰地所有人無論何時均得提出異議,請求移去或變更其建築物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民法第 796 條規定,土地所有人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疆界建築,鄰地所有人「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者,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建築物。本選項「無論何時均得」錯誤,屬失權效果的陷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