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6 年第 37 題單選題
關於我國現行刑事訴訟法所規定之上訴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第三審採續審制
B第二審採事後審查制
C第二審採覆審制,屬事實審兼法律審正確答案
D第三審採書面審理原則,必要時,法院得命辯論,其言詞辯論程序與第一審相同
C正確答案
第二審為覆審制(事實審兼法律審),第三審為法律審採書面審理原則。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刑訴第二審採覆審制,對案件事實與法律均重新審理,屬事實審兼法律審。依刑訴法第364條準用第一審程序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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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 · 無限重點 第二審為覆審制(事實審兼法律審),第三審為法律審採書面審理原則。
口訣:一審完整審、二審覆審(重新審)、三審法律審(書面)。
逐選項分析
A✕
第三審為法律審,不是續審制。第三審原則上以第二審判決所確認之事實為判決基礎,僅就法律適用是否違背法令進行審查。
B✕ 陷阱
第二審採覆審制,非事後審查制。覆審制是指第二審就案件重新調查審理,不受第一審認定的拘束;事後審查制則是民事訴訟第二審的特徵之一,容易混淆。
C✓ 正確
正解。刑訴第二審採覆審制,對案件事實與法律均重新審理,屬事實審兼法律審。依刑訴法第364條準用第一審程序規定。
D✕ 陷阱
第三審確實採書面審理原則,但其言詞辯論程序有特別規定(如須由律師代理、以法律問題為限),並非與第一審相同。此為名詞偷換的陷阱。
刑事訴訟上訴審級比較
| 審級 | 性質 | 審理方式 | 審查範圍 |
|---|
| 第一審 | 事實審兼法律審 | 言詞辯論 | 事實 + 法律 |
| 第二審 | 覆審制(事實審兼法律審) | 言詞辯論、重新審理 | 事實 + 法律 |
| 第三審 | 法律審 | 書面審理原則 | 僅法律問題 |
B 選項把「覆審制」說成「事後審查制」,D 選項把「書面審理」正確帶入但錯誤地說言詞辯論「與第一審相同」。考生要分清楚三種審查模式:覆審、續審、事後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