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6 年第 43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屬刑事訴訟法上之傳聞例外?
A被告於法官面前之陳述正確答案
B被害人於檢察官面前之陳述
C司法警察對證人製作之筆錄
D醫師對病人製作之病歷
A正確答案
傳聞法則僅規範「被告以外之人」,被告自身陳述屬「非傳聞證據」,不適用傳聞法則,自然非屬傳聞例外。
為什麼答案是 A
傳聞法則規範主體為「被告以外之人」,被告自身之陳述自始不適用傳聞法則,屬「非傳聞證據」,而非傳聞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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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傳聞法則僅規範「被告以外之人」,被告自身陳述屬「非傳聞證據」,不適用傳聞法則,自然非屬傳聞例外。
看到「被告」的陳述直接選!傳聞法則只管「被告以外之人」,被告自己的話叫「非傳聞」,不是「傳聞例外」。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傳聞法則規範主體為「被告以外之人」,被告自身之陳述自始不適用傳聞法則,屬「非傳聞證據」,而非傳聞例外。
B✕
被害人屬被告以外之人,其於偵查中向檢察官所為之陳述,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1第2項規定,屬傳聞例外。
C✕
證人屬被告以外之人,其警詢筆錄在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2或第159條之3等特信性要件時,屬傳聞例外。
D✕
病歷屬從事業務之人於業務上製作之紀錄文書,依刑事訴訟法第159條之4第2款規定,原則上有證據能力,屬傳聞例外。
傳聞法則與傳聞例外一覽表
| 類型 | 適用主體 | 法源依據 | 證據能力判斷 |
|---|
| 傳聞法則原則 | 被告以外之人 | 刑訴§159 I | 審判外陳述原則無證據能力 |
| 被告自身陳述 | 被告 | 刑訴§156等 | 非傳聞證據,依自白法則判斷 |
| 偵查中向檢察官陳述 | 被告以外之人 | 刑訴§159-1 II | 傳聞例外,除顯不可信外得為證據 |
| 業務文書(如病歷) | 從事業務之人 | 刑訴§159-4 | 傳聞例外,除顯不可信外得為證據 |
考生極易將「被告的陳述」誤認為傳聞證據,進而苦尋其例外規定。實際上,傳聞法則僅規範「被告以外之人」,被告自己的陳述屬於「非傳聞證據」,根本不適用傳聞法則,自然也不是「傳聞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