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6 年第 33 題單選題
辯護人所擁有之訴訟上權利,不包括下列何者?
A得接見羈押之被告
B得與羈押之被告互通書信
C為被告之利益提起非常上訴權正確答案
D被告接受訊(詢)問時之在場權
C正確答案
辯護人權利包含接見、通信與在場權,但「非常上訴權」專屬於檢察總長,辯護人無權提起。
為什麼答案是 C
非常上訴權專屬於「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刑訴法第441條),辯護人僅能提起上訴或聲請再審,無權提起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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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辯護人權利包含接見、通信與在場權,但「非常上訴權」專屬於檢察總長,辯護人無權提起。
看到「非常上訴」直接找檢察總長!辯護人可為被告提起上訴或聲請再審,但絕對不能提起非常上訴。
逐選項分析
A✕
依刑事訴訟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辯護人得接見羈押之被告,此為保障被告防禦權之核心權利。
B✕
依刑事訴訟法第34條第1項規定,辯護人得與羈押之被告互通書信,非有法定事由不得限制。
C✓ 正確
非常上訴權專屬於「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刑訴法第441條),辯護人僅能提起上訴或聲請再審,無權提起非常上訴。
D✕
依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2項規定,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得於檢警訊問時在場並陳述意見,屬在場權。
救濟程序提起權人比較
| 救濟程序 | 提起權人 | 適用對象 |
|---|
| 上訴 | 被告、辯護人、檢察官、自訴人等 | 未確定判決 |
| 聲請再審 | 被告、辯護人、配偶、法定代理人等 | 確定判決(事實錯誤) |
| 非常上訴 | 僅限「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 | 確定判決(違背法令) |
考生極易將「上訴權」、「聲請再審」與「非常上訴」混淆。非常上訴是針對「確定判決違背法令」的特別救濟,專屬檢察總長;辯護人可為被告利益提起「上訴」或「聲請再審」,但絕無非常上訴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