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考試五等考試-錄事類科民事訴訟法大意與刑事訴訟法大意106 年第 32 題單選題
關於配偶所擁有訴訟上權利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犯罪被害人之配偶得獨立告訴
B被告之配偶得為被告之利益獨立上訴
C犯罪之被害人如死亡,其配偶即不得提起告訴正確答案
D受判決人之配偶得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
C正確答案
被害人死亡時,配偶仍可獨立告訴,C 完全顛倒法律規定。
為什麼答案是 C
錯誤!刑訴法第233條第2項明定被害人已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等得提起告訴。題目說「不得」完全相反,此即本題要選的錯誤選項。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被害人死亡時,配偶仍可獨立告訴,C 完全顛倒法律規定。
看到「配偶不得...」幾乎都是錯的,配偶在刑訴中權利極廣。
逐選項分析
A✕
刑事訴訟法第233條第1項明定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不受被害人意思拘束,為正確敘述。
B✕
刑訴法第345條規定被告之配偶得為被告之利益獨立上訴,屬法定獨立上訴權人,敘述正確。
C✓ 正確
錯誤!刑訴法第233條第2項明定被害人已死亡者,其配偶、直系血親等得提起告訴。題目說「不得」完全相反,此即本題要選的錯誤選項。
D✕
刑訴法第427條規定受判決人之配偶得為受判決人之利益聲請再審,屬法定聲請權人,敘述正確。
配偶在刑事訴訟的四大權利
| 權利類型 | 法條 | 行使時機 | 為誰利益 |
|---|
| 獨立告訴 | 刑訴§233 I | 偵查開始前 | 被害人 |
| 代行告訴 | 刑訴§233 II | 被害人死亡後 | 被害人 |
| 獨立上訴 | 刑訴§345 | 判決後上訴期內 | 被告利益 |
| 聲請再審 | 刑訴§427 | 判決確定後 | 受判決人利益 |
C 選項將法條完全反過來寫!刑訴法第233條第2項正是為保障死亡被害人而設的代行告訴制度,讓配偶、直系血親、家長家屬可以接棒追訴。考選部最愛把「得」改成「不得」來測驗考生是否真的讀過條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