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 9 條,本考試各類科各應試科目以一百分為滿分;其符合下列各款規定者為通過:一、應試科目總成績平均滿六十分。二、應試科目不得有二科成績均未滿五十分。三、應試科目不得有一科成績為零分。今有四位報考國民小學師資類科的考生,在沒有違規扣分的情況下,其各科成績如下:甲、、、、、;乙、、、、、;丙、、、、、;丁、、、、、。問哪些考生通過該次教師資格考試?
A只有甲、乙正確答案
B只有甲、丙
C只有乙、丁
D只有甲、乙、丁
答案與詳解
✓ 正解。甲乙均同時滿足三項通過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