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法第 235 條之 1 股份有限公司員工酬勞分派之規定及其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計算員工、董監事酬勞時,應以當年度獲利扣除累積虧損後,再就餘額計算員工、董監事酬勞
B公司應於章程訂明以當年度獲利狀況之定額或比率,分派員工酬勞。所謂比率須為固定比例(例如 1%),不得為一定區間(例如 1-3%)正確答案
C員工酬勞得以發放現金或股票為之,經董事會特別決議並報告股東會即可
D公司董事長兼任員工時,可基於員工身分受員工酬勞之分派
答案與詳解
錯誤(即本題答案)。依經濟部函釋,章程所定比率可為「固定數」「一定區間」或「下限」,不以固定比例為限,故1-3%亦屬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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