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未經乙之授權,以乙之名義簽發受款人為丙之本票,丙所執之本票被丁所盜,其後丁偽造丙之簽名轉讓予戊,戊再背書轉讓予善意不知情且有給付對價之己。若己到期不獲付款時,得向何人行使追索權?
A甲
B乙
C丁
D戊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戊以自己名義真實背書轉讓予善意有對價之己,雖其前手(丙之簽名)係偽造,但依票據行為獨立性,戊之背書仍有效,戊須對後手己負背書人之擔保付款責任(票據法第39條準用第29條),己得向戊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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