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與乙為姐妹,為盡孝道扶養行動不方便之母親丙,決定在臺北市購買一間位於一樓之公寓供丙居住。兩人向銀行貸款時,共同簽發本票並經丙背書予銀行。因房貸之繳款不正常,銀行遂欲以本票行使追索權,此時乙已因病猝逝,財產由其子丁單獨繼承。依據司法實務之見解,得對何人聲請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
A僅甲正確答案
B僅甲丙
C僅甲丁
D甲丙丁
答案與詳解
依票據法第123條,執票人僅得對「本票發票人」聲請法院裁定強制執行。甲為共同發票人之一,且仍生存,故僅得對甲聲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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